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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出台<城市景观建设技术导引>促进城市建设

  • 2009-12-07 09:18

    近日,我省出台《城市景观建设技术导引》,以促进城市建设上水平、出品位。其中规定,在人流集中的城市中心区地段,应设置免费饮水设施,其尺度应适合各种人群使用。

    《导引》中规定,新建和改造多层、小高层民用建筑时,应当优先采用坡屋顶;对于传统以平屋顶为主的城市,或不适合采用坡屋顶的建筑,可采用装饰线、花饰及山花、檐口增加细部处理,通过材质、着色、构件组合,突出建筑物的顶部;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外观改造,必须满足防水、防火、抗风、防雷和隔热等安全性要求;鼓励设置太阳能设施和附加垂直绿化。

    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要合理设置站台长度,加宽候车区人行道宽度,保证候车空间宽度不小于两米;控制商业广告面积,设置公交导乘图和街区导游图,为设置电子站牌、信息引导系统预留接口,并保证沿街出租车停靠点数量。

    对于高于人行道铺装的检查井,要降低至平齐或采用起坡手段加以改造;重点地区如中心区、商业步行街应结合地方传统文化特色,对井盖进行专门设计制作;新增邮筒应考虑与其他设施整合设置,减少单独设置。

    《导引》指出,在城市主要街道、中心区和大型居住区门前,要设置宣传栏。宣传栏的设置要方便市民阅读,并不影响行人通过,人行道宽度小于3.5米时不宜设置,可与公厕、电话亭、候车亭等设施一体化设计;在人流集中的中心区地段,应设置免费饮水设施,其造型、风格可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进行设计,尺度应适合各种人群使用。